软件开发业务----软件产品OEM
代理加盟
OEM销售
系统集成商
    一、软件产品OEM方式:
    OEM方式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社会协作、实现共赢的商业模式。她能体现经销商、代理商的劳动成果,它将使开发商、经销商、代理商处于平等地位。
    OEM方式是指在开发商自主知识产权的特定软件内,以OEM用户单位的商标标示、界面图片及联系信息在软件内显示,而且也不显示开发商版权信息的批量软件销售形式。
    OEM方式可以使不具有开发实力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自己品牌的产品,可以大胆地投入广告宣传自己的公司。
    二、软件产品OEM方案:
    1、OEM约束:
    开发商对OEM用户进行保密,并不得销售OEM产品,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销售或赠送OEM产品,若OEM用户有证据证明本中心有上述行为,本中心按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三倍予以赔偿该OEM产品的OEM用户。此项是指带有OEM用户标示及信息的产品,而不是指软件的程、序功能或窗口界面。
    2、OEM产品形式:
    包装、光盘、操作手册、盘标和许可证由OEM用户自己负责印制,开发商只提供更换OEM用户图片和版权信息的一张原盘,按OEM用户每次汇款的加密盒费用提供加密盒。更改软件程序、增加减少功能按OEM方案规定收取费用。
    3、OEM产品修改和升级:
    三年内或续延期内,OEM用户更换图片和版权信息第一次免费,若第二次更改,按每小时50元的优惠工时价收费。OEM用户可以随时提供产品修改或升级方案,在技术能够实现的前提下,开发商承诺按需求及约定时间提供升级产品。产品修改或升级方案必须有OEM用户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或正式函件,且OEM用户按每小时50元的优惠工时价交开发费后,方可开工。完成后由OEM用户签字封版。
    4、OEM交货时间:
    付款并交付图片及OEM信息后,根据客户是否修改或修改的难易程度在3日---2个月内交付产品。
    5、OEM费用及提货:
    OEM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。网络版不限站点,加密盒费用为单机版成本费每套50元,网络版成本费每套250元,不含在提货价格内,OEM用户提货前汇此款,也可以一次汇款,陆续提货。三年内OEM用户可以一次性按定购数量提货,也可以批次提货,提货数量每批次不少于5套。三年内提货数量超过OEM期初定购数量,仍按原价格保持不变。
    6、OEM版权:
    按此价格OEM产品,版权及源码归开发商所有。若委托开发,价格另行协商。
    7、OEM合同期限:
    合同有效期三年,超过三年,合同终止,但客户可以交费续延,OEM续延费用标准每年按OEM首次交费的20%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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